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分类: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炉霍县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中北部,幅员面积5796平方公里。东接道孚县,西北与甘孜县相邻,西南与新龙县接壤,北面毗邻色达县,东北则与阿坝州的壤塘、金川两县相邻。川藏317线从东南至西北贯通全境,历为去藏抵青之要衢和茶马古道之重镇。炉霍县境内森林众多,河流纵横,气候和风景都非常宜人,藏民族英雄岭·格萨尔曾在这里征战。炉霍作为霍岭大战的主战场,留下了无数动人的传说和丰富的遗迹,让人怀想与留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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